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专项行动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扎实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一是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国务院、省政府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专项行动工作视频会议后,我市迅速行动,市政府蒋来清副市长第一时间召集农委、国土两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大棚房”专项行动推进工作。9月29日,市政府召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推动我市“大棚房”问题得到全面落实。各市、区也迅速行动,纷纷召开工作会议安排布置。二是及时制定出台专项行动方案。9月26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我市工作方案。各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均认真研究制定了本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和整治措施得以落实。三是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成立开展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农业部门根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推进小组,明确专项行动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处(科)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建立信息周报等工作制度。各市、区普遍成立或正在筹备成立政府分管农业和国土两位领导任组长,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参加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组织协调上抓好了推进工作,确保了专项行动有序有力开展。四是全面启动排查清理工作。9月21日和10月9日,我市分别转发了《关于调度“大棚房”问题排查情况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大棚房”问题全面排查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拉网式、台账式等方式全面排查,逢棚必进,逢棚必查,同时做好排查结果与问题的汇总梳理上报。各市、区也按照省里要求和市里部署,召开工作会议,下发排查通知,“大棚房”问题排查工作全面启动。
下一步,我市将“四措并举”继续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有效遏制“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发生。一是坚决清理整治整改,二是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三是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四是完善监管机制,强化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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