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住建部:台湾同胞在大陆就业将可缴存使用公积金
2017-06-09 14:08:22
新京报快讯(记者邓琦)住建部6月9日表示,为更大程度地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工作生活提供便利,目前住建部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调研,总结各地出台的在大陆工作台湾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近期将在借鉴地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全国性政策,进一步明确在大陆就业的台湾同胞平等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支持台湾同胞通过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加资金积累,提高购租房能力,在大陆实现安居。
此前,福建、上海及扬州、中山等多地先行先试,陆续针对在大陆就业台湾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出台政策措施,以支持其在大陆买房、租房。
2017年5月,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用人单位为台湾科技创新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与其他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
网站公告
[更多]两岸农业杂志
- [2015-11-5]调查研究报告
- [2013-12-18]两岸农业杂志与中华两岸婚
- [2007-8-23]《两岸农业》杂志简介
[更多]招商投资
- [2021-5-22]台商考察团走进“济公故里
- [2020-6-17]首届海峡两岸(海安)农业
- [2019-3-17]台湾互动国际有机农业学会
- [2018-1-1]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