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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以“稳”为基础
2016-05-26 08:03:06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题: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以“稳”为基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之二

  新华社特约评论员

  农业稳则天下安。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必须牢牢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时代背景,深刻理解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以“稳”为基础、稳住“三农”这块“压舱石”的重大意义,推动“三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稳”为基础,就是要稳住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粮食连年增产,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的好形势,为赢得全局工作的主动发挥了重大作用。与此同时,农业农村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尤其是粮食生产从过去的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在这样的背景下,确保农业农村不出大的闪失尤为关键。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理解和把握农业农村工作在全局中的地位,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任何时候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抓“三农”的劲只能鼓不能松,坚决防止忽视和放松“三农”工作的倾向,坚决防止农业农村发展持续向好的形势出现逆转。正如总书记在座谈会上指出的,农村稳定是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稳住农业农村的好形势,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优先方向,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让广大农民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让农村成为安定有序、干净整洁的幸福家园。

  “稳”为基础,就是要稳定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我们党农村政策的重要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历史经验和农村改革的实践证明,这一基本制度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本质特征,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契合农业生产特点,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拥护,是农村改革的重大制度成果。对这一基本制度,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决不能有丝毫动摇。无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怎么改,都不能丢了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个“魂”;无论新型经营主体怎样发展,都不能动摇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

  “稳”为基础,就是要保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农村改革的成功实践和经验,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这些年,我们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初步形成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强化农业支持保护、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等政策体系。实践证明,党的“三农”政策是正确的,是行之有效的,广大农民群众是衷心拥护的。我们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力度不减弱,使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洪范八政,食为政首。”新形势下,坚持并完善农村改革的成功实践和经验,保持发展势头,筑牢制度根基,激发政策活力,我们就一定能稳中求进、稳中有进,在“十三五”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阶段书写“三农”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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