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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苏州关于进一步保护和发展农业“四个百万亩”的实施意见
2012-12-1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保护和发展农业“四个百万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大意义
        苏州是著名的鱼米之乡、江南水乡。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重大历史机遇,推动“三农”与“三化”互动并进,全面落实农业产业布局规划,加快农业转型升级,逐步形成了优质水稻、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生态林地“四个百万亩”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耕地保护机制,率先出台水稻田永久性保护政策,率先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率先开展湿地地方立法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探索,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苏州已进入工业化转型、城市化提升、城乡一体化纵深推进的新阶段,人口压力、资源瓶颈、环境约束矛盾突出。保护和发展农业“四个百万亩”,不仅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而且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对“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目标,坚持把保护和发展农业“四个百万亩”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举措,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化配置城乡资源,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空间,以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生态化、现代化为重点,着力调优农业产业结构,着力完善现代农业发展机制,着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率先走出具有苏州特色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规划主导原则。充分发挥规划龙头引领作用,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强化片区规划理念,打破行政界限,推进“三个集中”,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确保农业“四个百万亩”落到实处。二是坚持生态发展原则。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切实发挥农业“四个百万亩”生态效应,让苏州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新鲜。三是坚持合理保供原则。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提升农产品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健全市场营销体系,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对地产农产品需求。四是坚持富民优先原则。始终坚持把维护发展农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规范利益分配机制,让农民在保护和发展农业“四个百万亩”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3.目标任务。力争用2~3年时间,确保农业“四个百万亩”落实到位,总面积不低于410.56万亩。其中:优质水稻110.56万亩,特色水产100万亩,高效园艺100万亩(其中蔬菜面积50万亩),生态林地100万亩。各市(区)分解指标为:张家港市53.8万亩,常熟市80.5万亩,太仓市48.6万亩,昆山市49.7万亩,吴江区80万亩,吴中区53.3万亩,相城区22万亩,苏州工业园区4.56万亩,苏州高新区12.3万亩。(具体指标分解见附表)
    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全面提升农业“四个百万亩”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农业增加值超过210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21亿斤以上,蔬菜自给率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9%以上,高标准农田占比达到75%,亩均效益5000元以上高效农业面积占比达到50%。
三、重点工作
    1.以规模化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百万亩优质水稻”生产能力。加快土地流转,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粮食专业合作等经济组织,建设一批连片百亩、千亩、万亩以上的水稻生产基地,推动规模生产,提高规模效益,加快实现粮食生产经营规模化。优化区域分布,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建立一批高产稳产农田。深入开展“万千百”高产增效创建活动,积极创建粮食“高产增效创建示范区”,提高单位面积生产能力。着力强化产业技术创新研究,大力推广精确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技术,促进高产技术的普及化,实现粮食持续增产增收。实施“百万亩优质水稻”保障工程,进一步完善水稻田生态补偿办法,对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水稻田予以生态补偿。加大规划保护力度,现有水稻面积低于永久性保护面积的地区,用2~3年时间,采取复垦复耕、内部结构调整等方式予以补足。
    2.以标准化为重点,进一步推进“百万亩特色水产”品牌建设。加快推进沿江特色产业带、沿湖蟹产业区、沿城生态休闲渔业圈的渔业“一带、一区、一圈” 建设。围绕建设高效设施渔业,实施“标准化池塘改造”工程,力争每年改造池埂整齐、灌排配套、设施先进、环境优美的标准化池塘5万亩。对连片改造100亩以上的,由各市(区)制订补贴办法,市级财政对区进行适当补贴,对各市实行以奖代补。着力推进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按规模化、生态化、科技化、产业化、合作化“五化”要求,建成一批千亩、万亩现代渔业园区。大力发展渔业合作经济组织,壮大龙头企业实力,培育一批养殖规模大、加工能力强、市场知名度高、老百姓口碑好的名品和精品水产品。
   3.以设施化为重点,进一步提升“百万亩高效园艺”综合效益。大力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张家港、常熟、太仓等沿江蔬菜产业带建设,努力扩大昆山、吴江等菜地规模,重点发展一批近郊蔬菜基地,新建扩建一批蔬菜标准示范园区,优化品种结构,加大育苗等新品培育开发,不断提高蔬菜直供能力。积极发展设施园艺,推广运用各类设施大棚、机械栽培、自动浇灌、智能管理等现代化设施,有效提高产量和产值。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加大设施农业投入,由各市(区)制订补贴办法,市级财政对各区进行适当补贴,对各市实行以奖代补。对懂技术、缺资金、收入低的农户,设施投入由市(区)、镇、村三级筹资建设,市级财政予以适当补贴,产权归村集体所有,转租(包)给低收入农户,免收2~3年租金,解决低收入农民的增收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高效设施农业的保险政策,扩大保险范围,提高保险补贴额度,提升抗御灾害风险能力。
   4.以生态化为重点,进一步发挥“百万亩生态林地”美化功能。深入开展植树造林,突出抓好河湖林网、绿色通道、生态片林、村镇绿化等建设,有效增加森林资源总量,逐步形成环湖环城、沿江沿路、镇村田园绿化有机结合的现代林业体系。扎实推进中幼林抚育,优化林种、树种结构,优化植物配置,丰富林相变化,统筹提升森林资源总量、林业结构布局、绿化质量水平,有效推进林地资源化,提升林业生态价值。加大湿地保护、开发和管理力度,重点建设环太湖湿地保护区、北部沿江湿地保护区和中南部湖荡湿地保护区,新建一批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高质量构筑一个物种多样、生态优美、自然和谐的湿地生态系统。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将一批结构稳定、生态价值高的绿色通道、生态片林、湿地保护小区等认定为市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纳入补贴范围,提升管护水平。
   5.以现代化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四个百万亩”融合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改造提升农业基础设施,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和农业机械化水平。创新土地经营模式,加快合作化发展,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园区,集聚科技、资金、人才等资源优势,着力建成一批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综合效益高的现代农业园区,巩固已建成的各级现代农业园区。突出科技引领,推进农、科、教相结合,发展农业信息化,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检测和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积极发展循环农业、绿色农业,推广种养结合、林农结合等生态种养模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工程,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农业产、加、销一体化,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集群,培育一批投资规模大、创新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现代营销,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减少兼业农户,促进农民职业化,不断提高持证农业劳动力占比。全面推进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发展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着力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积极发展农业生态休闲文化产业,立足鱼米之乡、江南水乡的传统特色,拓展农业功能,形成一批形式多样、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江南田园。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保护和发展农业“四个百万亩”摆到现代农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市及各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保护和发展农业“四个百万亩”的组织领导,在政策制定、机制创新和财力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农业部门重点负责农业“四个百万亩”规划编制和产业发展,规划、国土等部门重点负责农业“四个百万亩”空间布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衔接,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农办、发改、科技、水利、环保、统计、粮食、金融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业“四个百万亩”的保护和发展。
   2.创新保护机制。进行保护和发展农业“四个百万亩”立法调研,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空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业“四个百万亩”的保护与发展。充分利用规划、国土等部门的信息管理资源,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把农业“四个百万亩”落到土地总体规划,落实到具体田块。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积极推进农业担保和农业保险,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展农业金融创新,引导各类资本投资参与农业“四个百万亩”保护和发展。
   3.强化考核督查。建立健全长效考核和监督机制,将农业“四个百万亩”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农村重点工作的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定期不定期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将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各级各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监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对落实不到位、完不成农业“四个百万亩”保护和发展任务的地方和部门,启动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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